关键字: 法律
- 9月份来了,必须关注的5个政策变化,事关8亿负债人!!
2024年马上就是9月份了,今年还剩下不到5个月的时间,各大平台也开始蠢蠢欲动了,今天这篇文章关系到所有的负债人,不管是已经逾期的,还是没逾期的,都有大用。1债转潮来了债权转移往往预示着法律诉讼的开始,现在上...- 小崔频频越过法律的红线,侵犯负债人的隐私,该如何正确维权呢?他们又是如何知道你的行踪的?
自从逾期之后,这小崔的电话就没有停过,天天被小崔骚扰就算了,有的小崔还把算盘打到负债人身边的朋友身上,真是猝不及防。前几天小格还收到负债朋友的私信,小崔的电话都打到小孩子班主任那里去了。接到小孩班主任...- 警惕!网贷逾期后若出现这些迹象,或已面临起诉风险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网贷因其便捷性成为了许多人解决资金需求的快速通道。然而,当贷款逾期未还时,一系列的问题便可能接踵而至,其中最严重的莫过于面临起诉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网贷逾期后那些可能预示着你已步入法律纠纷边缘的迹象,希望能为大家敲响警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法释〔2024〕7号 (2024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2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人民法院在审理与公司有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公司法时间效力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公司法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公司法更有利于实现其立法目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一)公司法施行前,公司的股东会召集程序不当,未被通知参加会议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适用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公司法施行前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不成立,对公司根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法律关系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公司法施行前,股东以债权出资,因出资方式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公司法施行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因股权转让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五)公司法施行前,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减少注册资本造成公司损失,因损害赔偿责任发生争议的,分别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六)公司法施行前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因利润分配时限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七)公司法施行前,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对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数量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法施行前与公司有关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认定无效而依据公司法认定有效,因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争议的下列情形,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一)约定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该约定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公司作出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决议,对该决议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对合并决议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法施行前订立的与公司有关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持续至公司法施行后,因公司法施行前的履行行为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公司法施行后的履行行为发生争议的下列情形,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一)代持上市公司股票合同,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该上市公司股份合同,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合同,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法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公司法作出规定的下列情形,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一)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关于转让人、受让人出资责任的认定,适用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适用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三)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的,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四)不担任公司董事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公司事务的民事责任认定,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五)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活动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民事责任认定,适用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 (六)不明显背离相关当事人合理预期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法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已有原则性规定,公司法作出具体规定的下列情形,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作了限制规定,因该规定发生争议的,适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对公司监事实施挪用公司资金等禁止性行为、违法关联交易、不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经营限制的同类业务的赔偿责任认定,分别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 (三)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经营限制的同类业务的赔偿责任认定,分别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 (四)对关联关系主体范围以及关联交易性质的认定,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六条 应当进行清算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公司法施行前,因清算责任发生争议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应当清算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公司法施行前,但至公司法施行日未满十五日的,适用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的期限自公司法施行日重新起算。 第七条 公司法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关键词: 公司法
- 徐鹏
擅长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公司合规法律咨询、精通民事诉讼与执行等。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对公司外部管理法律法规,同时能够对公司内部管理经营方式提出有效建议。- 何欣
专职律师,从业4年。擅长:民事案件、金融案件、婚姻家庭、企业咨询顾问、法律方案和风险防控等。在办理银行批量案件、民事案件、法律顾问等领域积累了较未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汉格律所办案认真负责,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与政府各部门有较多接触,也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在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之外,更能为您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引荐优质合作伙伴。关键词: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矿产资源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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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购重组
汉格律所近几年承办了大量的公司与并购法律业务,律师均为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专业水准,能够为复杂的大型公司的设立、并购、重组项目提供一揽子的专业法律服务。- 企业风险防控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规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竞争越发地激烈,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大。